各处室、各系(部)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安排,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假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,教学单位执行3月31日(周一)、4月1日(周二)课程安排。4月5日上班,教学单位执行周四课程安排。
二、准备工作
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落实各项防火、防盗措施,安排好值班人员,明确责任人,防止事故发生,并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,确保学校假期安全。
三、值班工作
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。假期值班人员白天要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,保持通讯畅通,认真处理好本单位事务,重要部门要昼夜值班,领导带班按原计划执行。